周兴的“告示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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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兴是唐朝武则天当朝时的一个掌管刑狱的官吏,他生性贪暴残酷,常常随意在法律规定之外另立刑法,因些老百姓给他起了个“牛头阿婆”的外号,把他比作地狱中的牛头鬼怪,可见对他的怨恨之情多么强烈。而周兴却在衙门口写了这样的“告示”: 被告之人,问皆称枉;新决之后,咸息无言。他的用意是说:凡是被告发的人,在他们被审问的时候没有一个不说自己是冤枉的;等到把他们的头砍下来以后,他们一个个都不再喊冤了。